《南昌市行政审批局证明事项保留清单(第一批)》(以下简称《保留清单》),于2021年10月8日印发实施,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点工作。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切实解决办事难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我局权力清单,梳理出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需提交的证明事项,专门制定并公布第一批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二、政策依据和清理原则
出台《保留清单》主要政策依据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95号)、《关于印发南昌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洪法府建办字〔2021〕2号)。
清理原则为凡是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
三、清理结果
按照清理原则,经清理后,保留我局第一批涉及证明事项的审批事项13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