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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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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由南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赣府公开办字〔2021〕8号文件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可在南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门户网站和南昌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北龙蟠街993号五楼;邮编:330038;电话:0791—83987544)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推进重要决策公开。一是建立企业参与机制,在制定六多合一、工程建设项目改革、联合竣工验收等政策文件前,广泛邀请企业参加座谈,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二是建立律师会商机制,经省司法厅批准,我局成立了公职律师办公室,钟海东、汪丽君、赵岩等三名机关干部兼职公职律师,同时还聘请了法律顾问,在制定重要决策和政策文件时,都会主动与律师进行会商,向法律顾问求计问策,并进行法制审核。三是创新公众参与方式。在局官网开通了政企连心平台,经常性听取企业群众的意见建议,让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我局的改革进程。
    2、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一是加大重要部署公开力度。对重要工作和重要部署及时编辑工作动态在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并根据工作类别向省政务办、五型办、文明办、市委、市政府两办报送;二是加大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对于人大、政协提案,及时进行书面回复,并第一时间推送至政府网站,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3、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一是主动公开清单信息,在江西政务服务网南昌分厅主动公开行政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市场准入清单、收费清单、中介清单、一次不跑清单、只跑一次清单、减证便民清单、三办目录清单等;二是主动公开审批结果,在局官网主动公开行政审批的办理结果、证照、批复等;三是主动公开各类公告,在官方网站主动公开财经公告、人事公告、许可公告等各类信息公告,让企业群众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按工作要求公布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申请方式、申请处理、收费标准等关键环节工作要求,为方便社会公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供指引,确保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全年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办理5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5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不断加强安全运行管理。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撰写、信息校对、信息审核规范程序,确保门户网站正常运行,网站各项服务和功能正常。确保网站信息内容准确、更新及时。确保门户网站无任何商业炒作信息或违规广告信息。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局门户网站已纳入集约化平台管理,严格按照市本级要求同步规范管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常态化更新维护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优化网站栏目布局。
    (五)监督保障方面。由专人对信息公开平台、门户网站进行定期维护,负责信息公开的发布管理,同时明确保密审查、运维管理、工作纪律,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年度报告、投诉反馈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畅通运行机制,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向前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5

  0

9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9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

0 

0 

 0

0 

0 

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0

0 

0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但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信息公开形式多样性不够。二是政策解读数量和解读方式仍需加强。2022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创新政策解读方式,突出工作重点,严格依法依规,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提高为民服务的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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