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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补充说明
来源: 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 2021-06-15   访问量: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南昌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现对《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补充如下:
    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21年6月15日—6月28日,网报对象由仅限于参加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2021年5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调整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南昌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