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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行政审批局机构设置

市行政审批局内设12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1正1副)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综治、安全、保密、计划生育、后勤保障、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牵头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和信访件回复工作;负责制定局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门户网站的管理、维护和网上信息公开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1正1副)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拟定本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进驻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建立激励机制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1正1副)

负责起草制定行政审批地方法规、规章、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综合性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等工作;负责规范全市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和完善联审联批工作运行机制;负责行政审批政策的综合研究与调研;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清理及上报备案、汇编工作;负责局机关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负责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等工作;承担或参与本局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等。

(四)运行监管处(1正1副)

承担市优化投资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政务大厅的日常纪律管理,负责行政审批运行监管及数据统计分析;负责协调并联审批项目一窗受理、材料流转;负责进驻政务大厅的各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与管理;牵头负责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县、区(开发区、新区)行政审批业务工作;负责牵头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牵头对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进行时限压缩、环节优化、流程再造;负责政务大厅服务对象的投诉处理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负责“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推进网上大厅、智慧大厅建设;负责政务大厅电子监察,网上审批系统的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工作;负责维护管理信息化系统和设备。

(五)市场登记审批服务处(1正6副,含进驻高新区、经开区、红谷滩新区、临空经济区行政服务中心企业注册登记窗口负责人各1名)

负责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原承担的行政许可及与其相关联的审批事项;负责本处承担的行政许可及与其相关联的审批事项的简易勘验工作;牵头负责本处承担的行政许可及与其相关联的审批事项的复杂勘验、专家评审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处(1正2副)

负责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物价局、市粮食局、市投资促进局、市金融办等部门原承担的行政许可及与其相关联的审批事项;负责本处承担的行政许可及与其相关联的审批事项的简易勘验工作;牵头负责本处承担的行政许可及与其相关联的审批事项的复杂勘验、专家评审的组织、协调工作。

(七)城市建设审批服务处(1正2副)

负责市房管局、市园林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委等部门原承担的行政许可及与其相关联的审批事项;负责本处承担的行政许可及与其相关联的审批事项的简易勘验工作;牵头负责本处承担的行政许可及与其相关联的审批事项的复杂勘验、专家评审的组织、协调工作。

(八)建筑工程审批服务处(1正2副)

负责市建委、市防震减灾局、市安监局等部门原承担的行政许可及与其相关联的审批事项;负责本处承担的行政许可及与其相关联的审批事项的简易勘验工作;牵头负责本处承担的行政许可及与其相关联的审批事项的复杂勘验、专家评审的组织、协调工作。

(九)卫计食药审批服务处(1正2副)

负责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等部门原承担的行政许可及与其相关联的审批事项;负责本处承担的行政许可及与其相关联的审批事项的简易勘验工作;牵头负责本处承担的行政许可及与其相关联的审批事项的复杂勘验、专家评审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农林水务审批服务处(1正2副)

负责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等部门原承担的行政许可及与其相关联的审批事项;负责本处承担的行政许可及与其相关联的审批事项的简易勘验工作;牵头负责本处承担的行政许可及与其相关联的审批事项的复杂勘验、专家评审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一)社会事务审批服务处(1正2副)

负责市人社局、市民宗局、市司法局、市档案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外办、市旅发委等部门原承担的行政许可及与其相关联的审批事项;负责本处承担的行政许可及与其相关联的审批事项的简易勘验工作;牵头负责本处承担的行政许可及与其相关联的审批事项的复杂勘验、专家评审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二)人防交通审批服务处(1正2副)

负责市人防办、市交通局、市公路局等部门原承担的行政许可及与其相关联的审批事项;负责本处承担的行政许可及与其相关联的审批事项的简易勘验工作;牵头负责本处承担的行政许可及与其相关联的审批事项的复杂勘验、专家评审的组织、协调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