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湖风景名胜区(华侨城玛雅乐园)位于象湖西北侧、真君路以东,现状已建成。根据市林业局“洪林保护地【2021】21号”选址核准批复、市自然资源局“地字第360100202100043号”用地规划许可证,并核对象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介规划技术审查单位(南昌市城规院)对现状建筑进行了技术认定,结论为合格。按照程序,我局对中介审查单位的认定报告进行了审查,认为结论准确,现状能基本符合该区域相关上位规划要求。现根据《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规要求,对该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图)。如无异议,我局将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公示时间: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9月18日)
公示方式、地点: 市审批局网站(xzspj.nc.gov.cn)
信函联系:南昌市丰和中大道1318号市审批局3F规划科
电 话:0791-83987576
附 注:1、此图仅为公示图,具体以最后批复为准。
2、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的方式反馈意见 ,并注明公示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