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赣环环评〔2020〕25 号)、《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深化环境影响评价领域“放管服”改革12条措施》(赣环环评〔2021〕26 号)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南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九洲高架东延工程(洪都大道-天祥大道)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1-83987561(南昌市行政审批局城市建设审批服务科)
通讯地址:南昌市红谷滩丰和中大道1318号, 邮编:330038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拟批准日期 |
环评文件链接 |
九洲高架东延工程(洪都大道-天祥大道) |
青山湖区、青云谱区 |
南昌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南昌赣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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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